一、對于電梯困人的正確認識
這里所說的電梯困人是指電梯因門鎖回路或安全回路斷開等、控制系統失靈或誤動作、供電系統停電以及人為等原因,造成正常行駛的電梯突然停駛,從而將乘客圍困在轎廂內的現象。
1、電梯困人是電梯故障現象的一種表現 ,但同時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狀態
當電梯某個部件或控制系統發生異常時,會對電梯正常運行產生障礙,從而導致電梯困人。從這個角度講,電梯困人是電梯出現故障的具體表現。但同時它告訴乘客,電梯出現了故障,同時也告知維修人員應即刻予以維修,如果電梯再繼續運行會使故障擴大或發生事故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,必須立即停止運行。從這個角度講,電梯困人也是一種保護狀態,就像電氣線路中的漏電保護器一樣,當線路或設備發生故障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時候,它便自動切斷電源,使設備處于失電狀態,從而保護人身安全。
2、電梯困人是設計人員出于安全設計理念而采取的一種技術措施
當電梯發生故障時,電梯立即停止運行,這是讓電梯不能在非正常狀態下運行的控制手段,是設計人員為確保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技術措施。雖然表面上看,困人不是一件好事, 但它的本質是要最大限度地保護乘客的人身安全。
電梯困人對乘客而言其實并沒有什么危險,只要乘客放松心情,保持冷靜,采取正當的措施等待救援,就不會被傷害。
從以往的事故案例來看,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幾點:
(1)轎廂求救設施缺失或失靈
(2)施救不及時 ,乘客較長時間被困,導致心情急噪不安,心理負擔加重,從而誘發舊病。
(3)施救人員解救方法不當 ,非專業人員的違規操作是導致事故的一大原因。
(4)乘客自救方法不當 ,如果被困乘客缺乏對電梯困人的正確認識,不是放松心情耐心等待解救,而是采取不當的自救方法,從而引發人身傷害事故。
二、電梯故障的自救常識
(1)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、電梯故障等原因突然停駛,被困在轎廂內時,請安靜等待,不要擅自行動,以免發生“剪切”、“墜井”事故。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,應設法與外界取得聯系,要第一時間與物業管理部門或電梯維保單位報告。
(2)報警時,向外界提供轎廂內被困人數及健康狀況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、轎廂所停層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。
(3)盡量遠離轎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口,更不要倚靠廳、轎門,不要在轎廂內吸煙、打鬧,必須聽從救援人員指揮。
(4)針對急速下墜現象
1、不論有幾層樓,快速把每一層樓的按鍵都按下。當緊急電源啟動時,電梯可馬上停止繼續下墜。一般情況下,電梯槽有防墜安全裝置,安全裝置也不會失靈
2、把腳跟提起,就是踮腳,膝蓋呈彎曲姿勢,整個背部跟頭部緊貼電梯內墻,呈一直線。要運用電梯墻壁作為脊椎的防護。
3、如果電梯里有手把,一只手緊握手把,這樣可固定人所在的位置,使你不至于因重心不穩而摔傷。
三、住宅電梯安全管理運行各方職責
電梯安全運行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。電梯安全運行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,為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,防止和減少事故,保障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國務院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、《福建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》等法律、法規,現將電梯安全管理運行各方主要職責宣傳如下:
一、業主
1、住宅電梯的產權屬于業主共有;業主有義務保證電梯維保、維修經費到位并愛護電梯、文明乘梯;
2、乘坐電梯發生故障時,首先應及時報告物業管理單位或電梯維保單位并耐心等待救援;
3、對物業管理單位、維保單位、檢測機構在維護電梯安全運行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,對上述單位違反法律責任的行為可向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。
二、物業管理或受業主委托管理電梯的單位和個人
1、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,建立電梯技術檔案,嚴格按照《電梯安全操作規程》相關要求對電梯實行日常的安全管理,認真做好每次檢查、維護保養記錄。
2、應與取得許可資格的維保單位簽訂日常維保合同。配合維保單位工作,確保維護頻次,向業主公開電梯維保詳情。
3、對發現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電梯故障或異常情況,必須及時停止電梯運行,維修完成后并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恢復運行。乘客被滯留在電梯轎廂時,應當及時組織應急救援;
4、協助檢驗機構的電梯定檢工作,電梯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。
三、電梯維護保養單位
1、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,對電梯進行至少每十五天一次的維護保養,確保隱患早發現、故障不放過。維保前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。
2、建立電梯維保檔案,制定應急救援預案,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。接到故障通知后,應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。
3、一時難以消除的電梯隱患和故障,及時通知使用單位并配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停止電梯運行。
4、維保中發現的人為隱患應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。
四、定期檢驗機構
按國家規定對在用電梯實施定期檢驗,及時、客觀、公正地出具檢驗報告。
五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
嚴格履行監管職責,對電梯的制造、安裝、維護保養單位、使用單位、檢驗機構的工作依法進行監督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