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。即便是住在十幾二十年樓梯樓的市民,對此亦深有體會。多掏點錢加裝電梯,不僅方便了家里老小,也提升生活質量,真是“上上下下的享受”。
當然,這只是理想中的情景??膳碌氖?,電梯加裝的念頭剛起,一棟樓里底層高層已經吵得不可開交,爭論將給底層住戶帶來的光線、噪音侵害,以及高層樓價因電梯升值應給與補償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光線或噪音等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解決,又或者是通過補償實現,這屬于用錢能解決的問題。當然,誠如政協委員韓志鵬所言,民間協商需要更多的樣本和官方擬定的標準,敦促廣州市法制辦盡快出臺電梯加裝的補償參考標準,公眾已經翹首以待等了三年,不知道法制辦能否解釋,補償參考標準難產,問題出在哪里??
在實際糾紛中,最困難的是心理失衡造成鄰里關系緊張。高層受惠于加裝電梯而產生的樓面市場價升值,遠高于底層用戶,這種情況下,高層業主需要對底層住戶予以補償嗎?一部電梯改變的鄰里心理優勢區位,這不是有錢能解決的簡單問題。即便鬧上法庭,耗時費力,更多也只是激化各方矛盾,而導致電梯加裝工程遙遙無期。
事實上,一個成功的案例示范作用很大,各樓層費用分攤方案取得共識,更重要的是能發揮核心組織能力的業主發起人,在各樓層號召義工“掃樓”游說,通過Q Q群或張榜等途徑通報進展,公開透明,回答各類咨詢和質疑。有市民稱他所在樓里,組織者表現出細心和體貼,從申報到公示及施工期間都能積極回應和尊重底層業主的意見,分階段接納觀望的業主隨時加入,因此電梯加裝工程進展非常順暢,最終只有兩戶沒有參與。
當然,也有不少爭論不休鬧到動武的個案。業主加裝電梯,是社區自組織管理的重要實踐??梢韵胂?,再過十來二十年,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設的大批小區屋宇老化,在房屋維修、電梯維護等方面還有更多的問題需要業主的自我組織維護,以及監督商業化的物業服務公司運作,維護業主的權利,未雨綢繆。?